|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发文日期: | 2020-08-07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0-08-07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关键词: |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划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自然**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和《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规定,现将高性能环氧树脂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备案表,项目统一代码(2020-341004-26-03-028765)。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国家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化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市**区岩寺镇。建设位置为**区岩寺镇瑶村村。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个生产车间、1座办公综合房、1座技术研发房、1座仓库综合房、1座维修车间、1座导热油房、一座公用工程房、1座原料库区、1座成品库、1座危废库以及其他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变配电、道路、停车场地、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2.87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2.878公顷(耕地1.1567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审查〕该项目在**市**区用地符合《岩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2006-2020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城乡规划的符合性审查〕项****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
三、项目用地涉****自然保护区情况
该项目不占****自然保护区。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
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
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