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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煤气系统设备更新升级节能环保减排改造工程节能验收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经资料查验与现场核验,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建设方案与工艺:项目在原址**4台套单台额定产气量≥70000Nm3/h的循环流化床煤制气系统(开3备1),配套公辅设施完善。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平面布置未发生重大变动,工艺先进节能,符合验收要求。
二、主要用能设备:实际安装的气化炉、风机、水泵等设备种类、规格、数量与设计一致。电机、变压器、风机等均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未使用淘汰设备,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节能技术与管理措施:采用了循环流化床气化、余热梯级回收、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能技术,建立了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节能目标责任制及定期培训制度,措施落实率100%。
四、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实现公司、车间、设备三级计量,覆盖电力、煤炭、蒸汽、煤气等全部用能环节。计量器具配备率、准确度及检定情况符合GB17167-2024要求。
五、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运行稳定,实际能耗指标及能效水平均优于设计预期,符合验收要求。
六、验收结论:项目符合节能验收相关办法的全部要求,节能效果良好,同意通过节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公众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0543-****121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