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入围**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 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 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报考****隔离戒毒所的按招考名额9人〈含9人〉以下1:4〈进入体能测评比例〉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名额9人〈含9人〉以下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4月10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检查委员****委员会、****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区1号楼3楼3035室),联系电话:0898-****3113;
****环境局(******人民政府办公区15号楼南楼6楼6007室),联系电话:0898-****9101;
****司法局(******人民政府办公区16号楼北楼2楼2020室),联系电话:0898-****3960;
****财政局(******人民政府办公区10号楼2楼2008室),联系电话:0898-****2615;
(五)****规划局(******人民政府办公区15号楼北楼2楼2009室),联系电话:0898-****0545;
(六****管理局(******人民政府办公区17号楼北楼1楼1021室),联系电话:0898-****3707;
****水务局(******人民政府办公区17号楼南楼2楼2029室),联系电话:0898-****3468;
****审计局(******人民政府办公区5号楼3楼3030室),联系电话:0898-****3021;
****统计局(******人民政府办公区5号楼2楼2034室),联系电话:0898-****2189;
(十****管理委员会(**市**区168号**保税****服务中心和坤大厦507室),联系电话:138****1599;
(十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区美安科技**新总部经济区4号楼603室), 联系电话:0898-****0805;
(十二****服务中心(**市**区海甸岛怡心路9号12楼1205室),联系电话:0898-****0996;
****工会(******人民政府办公区6号楼1楼1002室),联系电话:0898-****3136;
(十四)中国共****市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区13号楼1楼1024室),联系电话:0898-****4334;
(十五)******市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区10号楼4楼4040室),联系电话:0898-****0305;
(十六****区委组织部(**市**区秀华路2****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5楼508室),联系电话:0898-****8639;
(十七****区委组织部(**市**区龙昆北路19****政府1号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0898-****0214;
(十八****区委组织部(**市**区**路1****政府办公大楼7楼731室),联系电话:0898-****3106;
(十九****区委组织部 (**市**区群上路1****政府办公楼10楼1011室),联系电话:0898-****2972。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
根据《**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招考职位表中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供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一)《**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二)身份证(有效期内)。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的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四)职位有**省及市县户籍(含**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
****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九)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于**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标书代写
(十)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 21—25条(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标书代写
(十一)年龄。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十二)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 5年(含)以上的**省户籍或入伍地为**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享受“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职位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书、**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第二联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2025年9月1日、12月1日退出现役的,****部队****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符合到**省安排工作条件的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
(十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四)报考****隔离戒毒所的****司法厅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关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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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