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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601208P | 建设单位法人:陈守军 |
| 张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东路8号 |
| **煤改电二期(**~** **~** **~**750kV)输变电工程(**~**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 |
| 经度:79.70794,82.62666 纬度: 36.95126,36.9220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08 |
| 新环审〔2023〕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9887 |
| 3690.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60120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4********56340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03320XF | 竣工时间:2025-10-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xj/gb/tzgg/****0317/911********317****000001.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750kV变电站工程:本期**1×1500MVA主变压器,750kV出线2回,220kV出线8回,2×360Mvar高压电抗器,1×(4×60)Mvar低压电抗器,**1座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12m3,2座高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分别为56m3,1座有效储存容积5m3移动式危险废物暂存仓;(2)扩建**750kV变电站工程:本期扩建750kV出线1回,1×300Mvar高压电抗器,**1座高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45m3;(3)****变~**变750kV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289.5km,单回路架设,**杆塔606基。 | 实际建设情况:(1)****750kV变电站工程:本期**1×1500MVA主变压器,750kV出线2回,220kV出线8回,2×360Mvar高压电抗器,1×(4×60)Mvar低压电抗器,**1座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111.73m3,1座高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50.28m3,1座移动式危险废物暂存仓;(2)扩建**750kV变电站工程:本期扩建750kV出线1回,1×300Mvar高压电抗器,**1座高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44.79m3;(3)****变~**变750kV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281.853km,单回路架设,**杆塔592基, |
| (1****电站主变事故油池较环评阶段减小约0.27m3;高抗事故油池减少1座,且**高抗事故油池较环评阶段减小约4.72m3,设计优化,变电站东侧高抗与主变共用主变事故油池,优化后亦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2****电站本期**高抗事故油池较环评阶段减少约0.21m3,设计优化,优化后亦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3)实际建成线路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7.647km,杆塔减少14基,可研阶段设计保留设计裕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站**1座主变事故油池112m3,2座高抗事故油池均为56m3;(2****电站**1座移动式危废暂存仓;(3****电站东侧高抗一侧2.5m围墙上加装2.0m高隔声屏障,长50m,西侧高抗一侧2.5m围墙上加装2.0m高隔声屏障,长50m;(4****电站**1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m3/h(5****电站**1座高抗事故油池45m3 | 实际建设情况:(1****电站1座主变事故油池约111.73m3,1座高抗事故油池约50.28m3;(2****电站**1座移动式危废暂存仓;(3****电站西侧围墙北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60.85m,西侧围墙中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62.255m,西侧民和一线高抗附近部分围墙加高至5m、并加装2m高隔声屏障、长79.4m;东侧围墙北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85.275m,东侧围墙中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54.85m,东侧民金一线高抗附近部分围墙加高至5m、并加装2m高隔声屏障、长78.85m;(4****电站**1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m3/h(5****电站**1座高抗事故油池44.79m3 |
| (1****电站主变事故油池较环评阶段减小约0.27m3;高抗事故油池减少1座,且**高抗事故油池较环评阶段减小约4.72m3,设计优化,变电站东侧高抗与主变共用主变事故油池,优化后亦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2)西侧围墙北段、中段部分围墙较环评阶段加高至5m,长度共202.505m,且西侧民和一线高抗附近围墙上隔声屏障长度较环评阶段长度增加29.4m;东侧围墙北段、中段部分围墙较环评阶段加高至5m,长度共218.975m,且东侧民金一线高抗附近围墙上隔声屏障长度较环评阶段长度增加28.85m;因后期设计按照终期规模开展噪声预测计算,****电站东侧、西侧围墙实施了加高处理,同时预留远期隔声屏障装设条件,同步增加了本期高抗附近围墙上隔声屏障的装设长度;(3****电站本期**高抗事故油池较环评阶段减少约0.21m3,设计优化,优化后亦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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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电站外防渗集水池收集,冬储夏灌, 回用于道路及地面洒水降尘, 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至站外防渗集水池综合利用,不外排。 | 无 |
| 1 | 围墙加高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站西侧围墙北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60.85m,西侧围墙中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62.255m,西侧民和一线高抗附近部分围墙加高至5m、并加装2m高隔声屏障、长79.4m;东侧围墙北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85.275m,东侧围墙中段部分围墙加高至5m、长54.85m,东侧民金一线高抗附近部分围墙加高至5m、并加装2m高隔声屏障、长78.85m。 | ****电站厂界四侧的昼间噪声在41.3dB(A)~55.0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9.2dB(A)~46.2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站处理 | 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站处理 |
| 1 | (1****电站**1座主变事故油池112m3,2座高抗事故油池均为56m3;(2****电站**1座高抗事故油池45m3 | (1****电站1座主变事故油池约111.73m3,1座高抗事故油池约50.28m3,变电站东侧高抗与主变共用主变事故油池,优化后亦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2****电站1座高抗事故油池约44.79m3,优化后亦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
| ****电站依托前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电站依托前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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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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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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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输电线路所经过区域的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塔基位置,保证地表水体一档跨越,严禁在**区域设置施工营地,加强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做好林地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环境监测等措施,开展线路工程环境监理,并将监理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对耕地和林地的占用与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施工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线路均一档跨越沿线河流。线路施工人员租用沿线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未在河流附近设置施工营地。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培训,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施工期间未滥砍滥伐植被,施工结束后开展了植被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兼任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在工程结束后编制了监理工作总结,并将施工期间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了监理工作总结中。施工单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减少了对耕地和林地的占用,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按照设计图纸设置在植被相对稀疏处,并采用彩条旗或围栏限界,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道路及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迹地清理及恢复。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场地起尘情况采取洒水抑尘、对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扬尘和噪声的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情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运****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乡镇垃圾站处理。****电站、****电站施工人员居住的施工营地设置了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未随意外排;变电站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线路施工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项目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收集后自然蒸发,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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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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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防治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经过居民区时,须按要求提高导线对地距离,****电站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在通过耕地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并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有2处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导线对地最小高度约36m,高于环评提出的导线对地高度35m。根据监测结果,****电站四周厂界监测点位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线路电磁衰减断面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输电线路铁塔上悬挂有“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示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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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