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审管函〔202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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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南大里乡三荷村2026年农村道路及排水渠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政发〔2026〕9号)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南大里乡三荷村2026年农村道路及排水渠改造以工代赈项目。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址:**南大里乡三荷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实施村内巷道硬化、机耕路硬化、场地硬化、改造排水渠、改造检查井,敷设雨水管。建设内容:村内巷道硬化2.11km,总硬化面积8140㎡,巷道宽度3.0-4.0m。场地硬化3398.75㎡。排水渠改造总长度10.34km。改造检查井1座,敷设DN600mm双壁波纹雨水管110m。机耕路硬化4.8km。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项目赈济模式:本项目覆盖返乡农民工106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50人,其他低收入人口84人,城镇相关失业人员30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7人,退役军人33人,共计310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328.9万元,占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42.16%,实现重点群体人均增收1.06万元。同时,项目坚持 培训+上岗 模式,结合建设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310人,有效提升了劳动者技能水平。为巩固长效帮扶机制,项目建成后计划设立1个公益性岗位,预计每年可提供工资性收入0.6万元,进一步拓宽了重点群体的就地就近就业与稳定增收渠道。
九、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882.94万元,其中:工程费801.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21 万元,预备费25.7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80万元,其中当地群众劳务报酬328.9万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2.16%。按照资金性质分类如下: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工程费用,项目前期费等管理费用由地方配套资金予以支持,不使用申请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就业技能培训不产生费用。公益性岗位设置所需资金由村集体经济和公共服务运行费中支付,不使用申请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
十、项目支撑文件:
(1******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00018);
(2****财政局《关于**南大里乡三荷村2026年农村道路及排水渠改造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承诺》。
十一、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管理局
202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