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区委员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6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草酸亚铁)项目,新增铁浸出、草酸亚铁合成、过滤、干燥、MVR蒸发系统等工艺设备约1000台套,配套生产车间、办公楼、罐区、库房、废水处理、检验检测、变配电、控制室等建构筑物及绿化道路等辅助设施。
项目性质:**
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资金****银行贷款。
项目建设期:2026年—2028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乌审****经济开发区****园区
联系人:袁瑞正
联系电话:15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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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