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国燃新能源****公司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2026)鄂0582破1号
申请人李心华与被申请人国燃新能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等规定,现将管理人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国燃新能源****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成立,****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低硫轻质燃料油(汽油包含乙醇汽油)生产、销售等。国燃新能源****公司****办事处国河村一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人民法院于2024年处置完毕。剩余机械设备及****人民法院查封,该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国燃新能源****公司在法院涉及的执行案件有10件,涉及未执行金额****7142.13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人民法院的二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最近3年内有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或者为相关企业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财务专项服务经历的优先。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在诉讼资产网上报名,****法院民事庭提交申报单位盖章的申报书(1式3份,附电子文档并提交与申请书内容向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的复印件。)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①管理人的规模、执业经历和业绩情况等;②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负责人及派出人员(不少于2人),拟派出人员有无以往担任管理人或者为企业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财务专项服务相关经历、申报机构申报本案管理人的优势等。
2.申报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职责分工、计划草案、时间安排等。
3.管理人处理管理事务的办公场所,拟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负责人及派出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基本情况。
4.参报本案管理人的报酬初步报价及本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法院对报酬调整的承诺。
5.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负责人及派出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的声明。
四、申报时间和选任方式
申报及提交书面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7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委员会书面评审后确定3家申报机构进行网上随机摇号,摇号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时。至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机构不足3家的,****法院****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人民法院的二级管理人中随机指定。
申报联系人:黄悦,联系电话:199****3958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