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的**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违规建设。**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禁止新增合成氨产能,2021年11月**省发改、工信、自然**、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两高”项目联审机制,但把关不严,多个以合成氨为中间体的产业项目蒙混过关。2022年,****公司清洁制气项目以“氢氮气”之名,**60万吨/年合成氨产能,省会商联审予以通过。****公司9.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没有足够产能来源,以“水煤浆制合成气”之名规避建合成氨项目之实,同样于2022年3月获省会商联审通过。2020年****集团新增合成氨60万吨/年产能,产能来源仅落实50%,**市承诺协调解决产能缺口,但至督察进驻时仍未落实。
二、整改措施
严格“两高”项目会商联审,产能饱和行业的“两高”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对不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能耗双控政策、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和产能替代要求的“两高”项目,不予通过会商联审。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从严把控“两高”会商联审程序,邀请行业专家参加会商联审会议,对项目工艺、产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能耗双控政策、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不予通过会商联审。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委共组织开展了三批“两高”项目会商联审会议,每次均邀请相应行业专家参加,三批会议共论证8个项目,通过7个,另1个项目因相关政策需进一步论证暂时搁置,切实起到从严把关的作用。****政府印发《**省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更新“两高”项目管理范围,优化会商联审程序,从制度层面全面强化“两高”项目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原则通过验收。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胡郑壕
联系电话:0371-****1416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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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