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

审批
江苏-无锡-江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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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2026年4月20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用材料**项目

江****工业园区新仁路1号

******公司

**市****公司

****成立于2022年6月8日,位于**市徐霞客镇新仁路1号,2023年12月15日,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用材料**项目》****审批局审批(批文号:锡行审环许〔2023〕1347号),该项目租用******公司闲置厂房15.45万平方米,购置铝箔粗轧机、铝箔中精轧机、合卷机、铝箔精轧机、分切机、精切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同时按要求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用材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2025年9月除涂碳工序外均已建成,实际产品产能与环评一致,生产工艺有所调整,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过程中发现,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排放总量。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属于重大变动情形,因此公司重新报批本项目。

1、废气:本项目轧制工序位于密闭负压车间内,每台轧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轧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进入5套全油回收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5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分切及精切工序拟配套移动式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涂碳工序位于密闭负压车间内,涂碳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很少,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可忽略不计,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561.6t/a)、全油回收系统冷凝水(0.149t/a)、初期雨水(2598t/a)和员工生活污水(25866t/a);地面冲洗废水、全油回收系统冷凝水、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恒通****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铝箔粗轧机、铝箔中轧机、铝箔精轧机、合卷机、分切机、保温加热炉、精切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辅助设施,单台噪声源强≤90dB(A)。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设置隔声设施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中,一般固废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轧制油、含油硅藻土、白土和飞滤素、含油废无纺布、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吸收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废试剂瓶、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0510-****8103

****@163.com

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