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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绿****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绿****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工园区,109县道南,经外街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于2024年5月25日开始进行工程建设,2025年10月31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已建设完成。项目实际投资18000万元,工程实际建设****处理厂、污水管线、尾水管线、再生水管线四部分内容。污水处理厂内**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生物颗粒回收系统及加药间、污泥处理间、污泥贮池、二沉池、配泥配水井、深度处理间、加氯加药间、臭氧催化氧化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综合楼、门卫、**池、再生水泵房、事故应急池和厂区配套基础设施等。**DN600尾水排放管5200m,DN400-DN800污水收集管网7379m,**DN300-DN400再生水管线3370m。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崔总
联系电话:133****1500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