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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1********062930M | 建设单位法人:阮守华 |
| 王俊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园区东三期 |
| ****学院****学校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P833-P833-中等教育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园区东三期 |
| 经度:116.30101 纬度: 39.822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4-28 |
| 丰环保审字〔2019〕00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380.97 |
| 580 | 运营单位名称:****学校 |
| ****0000MB1Q6213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000MB1Q621352 | 验收监测单位:**中检****公司 |
| ****0106MA008RB98G | 竣工时间:2024-08-26 |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0 |
| 2026-03-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s/21/120.html |
| **,****科技园区东三期,项目四至:地块北侧为五圈路,南侧为五圈南路,东侧是四合庄二号路,西侧临四合庄西路。 | 实际建设情况:**,****科技园区东三期,项目四至:地块北侧为五圈路,南侧为五圈南路,东侧是四合庄二号路,西侧临四合庄西路。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教师培训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49174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约26264平方米(总建筑规模及布局以规划部门核定意见为准)。主要设备:基准灶头12个,油烟净化设备6台,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2台、地下车库机械通风换气设施5台及各种水泵等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教师培训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48491.54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约26636.89平方米。主要设备:基准灶头9个,油烟净化设3台,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7台、地下车库机械通风换气设施5台及各种水泵等设备。 |
| 建筑面积减少,灶头数量减少,排气筒增加,****实验室的废气互相干扰,每个实验室设置了单独的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教学实验 | 实际建设情况:教学实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食堂须安装隔油池。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为8.512吨/年,氨氮为0.65吨/年。 须采用清洁能源,不得建设燃煤设施。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排放限值标准,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3.1米。 实验室废****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II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2米。 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II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施工过程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拟建项目应合理布局。须对风机、水泵等固定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为减缓交通噪声影响,须对学校教学楼及宿舍楼等敏感建筑外窗安装隔声量不小于25分贝的隔声窗。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须建设分类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中的有关规定,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物教学实验中产生的废物,化学实验室内产生的废化学试剂、沾染试剂的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气的环保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医务室产生的废弃碘伏、废纱布等危险废物应集中回收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安装了隔油池。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总量要求。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未建设燃煤设施。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排放限值标准,排气筒高度12米。 实验室****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II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22米。****实验室有7间,****实验室的干扰,每个实验室单独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对厂界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II时段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2.5米。 施工过程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合理布局,对风机、水泵等固定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对学校教学楼及宿舍楼等敏感建筑外窗安装隔。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建设了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与**省****中心****公司)签订了转移危险废物协议。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2 | 0 | 0 | 0 | 1.2 | 1.2 | |
| 0 | 0.36 | 0 | 0 | 0 | 0.36 | 0.36 | |
| 0 | 0.022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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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防渗化粪池,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满足标准要求 |
| 1 | 油烟净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 | 实验室废气排放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餐饮油烟排放浓度及净化效率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的限值要求; | 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共设1个排气筒,位于初中教学楼东侧,高度为地上2.5m;厨房操作间内产生的废气,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楼顶排放;****实验室内通风橱或集气罩引风系统集中收集,经活性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由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 | 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 1 | 隔声窗、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按环评要求建设了隔声窗、部分设备安装减震垫等 | 满足标准要求 |
| 1 | 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以及教学实验危废。 项目场地内设有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活性炭和教学实验危废和卫生室危废,集中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各项申报登记工作。 | 项目场地内各区域均设有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活性炭和教学实验危废和卫生室危废,集中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已与****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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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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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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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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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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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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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