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溪源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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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49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40号
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4-15
标题 关于**县溪源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县溪源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县溪源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1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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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溪源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溪源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建设,完善文旅基础设施,提升文旅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提升改造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提升改造步道7330米,观景台360平方米,****停车场2520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共卫生间4处,建设面积共为90平方米;休憩驿站3处,建设面积为90平方米,配套智慧景区系统、标识标牌系统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9730.****.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9.16万元,基本预备费290.26万元,建设期利息56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8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4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