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路网建设项目设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市**区**路网建设项目设计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三山街道三华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 0553-****881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渡春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勇、沈杰、王艳 131****3595、188****7632、158****168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 投标费率(%) | 81.45 | |||||||
| 项目负责人 | 毛明春 | |||||||
| 证书编号:鲁160****80330 | ||||||||
| 证书名称:**工程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750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业绩 | 1.**市鸢飞路(民主街—清源街)、玉清西街、月河路、吉祥街、云祥街工程前期咨询、勘察测绘及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获奖 | 宝通街(**路-志远路)快速路工程;202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一等奖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市鸢飞路(民主街—清源街)、玉清西街、月河路、吉祥街、云祥街工程前期咨询、勘察测绘及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加分获奖 | 站南广场片区综合开发市政配套工程;202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二等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 投标费率(%) | 81.68 | |||||||
| 项目负责人 | 邱学敏 | |||||||
| 证书编号:233********1120061 | ||||||||
| 证书名称:工程设计-市政**设计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750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业绩 | 1.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获奖 | **市城新路和城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23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交通)工程设计三等奖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 2.**农业生态园北侧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加分获奖 | **县水寨镇大湖堤(梅华路-**大桥)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2021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交通)工程三等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 投标费率(%) | 81.3 | |||||||
| 项目负责人 | 郭会国 | |||||||
| 证书编号:S045723 | ||||||||
| 证书名称:桥梁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750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业绩 | 1.中新**生态城景盛路(景盛桥-智产环路)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加分获奖 | **市锦绣大道(南淝河路~巢**路)工程设计;2023年“海河杯”**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二等奖。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中新**生态城景盛路(景盛桥-智产环路)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 2.**区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三期)。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加分获奖 | **城市交通改善项目;2023年“海河杯”**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三等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