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环境局关于**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13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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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喀拉玛盖乡克孜勒乌英克村**县****公司现有厂区内。本次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南侧空地进行建设,项目区东侧为耕地,西侧、南侧为绿化带及空地,北侧为**县喀镇永久滴灌带厂。中心地理坐标:87°46′55.858″E,46°39′42.547″N。建设性质为**。 | **县****公司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现有厂区内空置区域**1栋造粒及滴灌带加工车间(700m2),内设废塑料回收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加工生产线8条;1栋地膜加工车间(800m2),内设地膜加工生产线8条;1栋办公楼(500m2),另外配套建设清洗池(容积30m3)、冷却循环水池(容积3m3)、循环沉淀池(容积300m3)、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及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危废贮存点(5m2)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115t/a,滴灌带5500t/a,地膜10000t/a。 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9.963%。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装卸高度,运输过程中对物料进行遮盖,加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管理与维护。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基础开挖等易起尘作业。运营期每台造粒机、滴灌带、地膜挤出机上端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计18套。造粒工序、滴灌带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地膜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生产线均布设于封闭生产厂房内,原料堆场三面设置有围墙,同时硬化地面,废塑料采取篷布遮盖,破碎工序采取湿法破碎,造粒、滴灌带、地膜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处理的无组织有机废气经车间内排风扇及时通风排出,同时加强操作工人的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劳动规范作业,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4.0mg/m3;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1.0mg/m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20(无量纲)。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车辆冲洗水或用于场地扬尘洒水,不外排。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及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施工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配置减振、消声等装置,设置隔离带,定期检查,加强设备的运营维护,确保各类设备运行状况良好;采用隔声门窗,加强车间周围和厂界处绿化建设,隔音降噪。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再利用部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产车间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可就地用于场区平整。运营期分拣废物、沉淀池泥沙、废滤网集****填埋场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送至造粒工段重新造粒回用;餐饮废油脂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排放地点,由环卫部门****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船,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 2025-2012)等有关规定。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乡镇指定地点,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