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协助****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省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联****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省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联****公司项目 |
3.00 |
0.0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定资格要求1 |
供应商须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或授权的其分支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进行佐证。 |
| 特定资格要求2 |
供应商或其法人机构须****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存缴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相关保证金或者保单复印件进行佐证。 |
| 其他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2、获取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6.3、获取方式:可现场购买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3.1现场购买:到公告列明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购买,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6.3.2 电子邮件购买: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②按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缴纳费用(缴纳账号详见“****银行账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qq.com );
6.3.3潜在供应商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26年5月7日9:00 时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开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6年5月7日09:00(**时间)
8.2、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第五评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官网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流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地址:**省**市**区东街134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6053
地址:**省**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李慧、陈火源、陈东英
联系电话:0591-****3505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报名费****银行账号信息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公司****营业部 |
| 银行账号: 350********100000019 |
| 特别提示 |
| 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采购人:****
日期: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