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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区都市丽景小区第二批电梯更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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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 |
联系方式 |
131****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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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 |
**** |
联系方式 |
0576-****3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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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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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方式 |
书面意见(签字、盖章)和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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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接受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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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峰 |
邮箱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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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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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6年04月20日
| 预公示稿﹒**区都市丽景小区第二批电梯更新项目(1).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