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奇艺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服装片印花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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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999506刘维孝
刘维孝**省**市**市
****科技园德采企业厂房B的三、四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服装片印花项目
2021版本:029-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C1829-C1829-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省**市**市 ****科技园德采企业厂房B的三、四楼
经度:118.66343 纬度: 24.74764****环境局
2025-09-02
泉环评〔2025〕书30号****
2024-10-19250
55****
913********7999506****
913********7999506**市****公司
****0502MAD8DM4Q7W2025-12-17
2026-03-232026-04-20
**环保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印花服装片1100万片年印花服装片1000万片
部分设备未引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铺片-印花-烘干-检测-压烫、压合、割标-成品铺片-印花-烘干-检测-压烫、压合、割标-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涂胶、制版烘干、调浆、打样、印花、烘干等工艺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经密闭隔间处理和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排放限值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规定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①在印花桌、打样台、制版、调浆、印花机、隧道烘干机区域分别进行封闭隔间,在印花机、隧道烘干机的上方安装集气罩,在印花桌、打样台、制版、调浆隔间的侧边设置侧边集气罩,涂胶、烘干、打样、印花废气收集至楼顶水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检测编号为Q1)排放;印花、调浆、烘干废气收集至楼顶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2),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检测编号为Q2)排放; ②污水处理设施在封闭间内,并从排气口采用集气管收集至厂房楼顶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2),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982 0 0 0 0.198 0.198
0 0.095 0 0 0 0.095 0.095
0 0.009 0 0 0 0.009 0.009
0 0.01 0 0 0 0.01 0.01
0 0.029 0 0 0 0.029 0.029
0 5175 0 0 0 5175 5175 /
0 0 0 0 0 0 0 /
0 -1 0 0 0 -1 -1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 项目废水排放从严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表2间接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调浆桶清洗废水、洗版废水、印花桌/机清洗废水、刮刀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浸泡废水、洗衣机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中心****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位于项目厂房外西南侧,设计处理能力为10t/d,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法。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中心****处理厂集中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表2间接排放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2根 1、《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1排放限值的规定,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5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1.5 kg/h),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均不得检出;2、“氨、硫化氢”排放标准执行**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工业企业限值、表2中限值,参照排气筒高度为15米时的排放限值,即:氨≤30 mg/m3、硫化氢≤5 mg/m3; 在印花桌、打样台、制版、调浆、印花机、隧道烘干机区域分别进行封闭隔间,在印花机、隧道烘干机的上方安装集气罩,在印花桌、打样台、制版、调浆隔间的侧边设置侧边集气罩,涂胶、烘干、打样、印花废气收集至楼顶水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检测编号为Q1)排放;印花、调浆废气收集至楼顶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2),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检测编号为Q2)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在封闭间内,并从排气口采用集气管收集至厂房楼顶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2),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Q1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33~2.95mg/m3、排放速率为2.82×10-3~2.91×10-2kg/h,Q2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59~1.26mg/m3、排放速率为5.09×10-3~1.00×10-2kg/h,均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1排放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1.5kg/h。Q2废气排气筒出口的氨排放浓度为0.19~0.5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7~0.010mg/m3、臭气浓度为72~199(无量纲),符合**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工业企业限值、表2中限值,即:氨≤30mg/m3、硫化氢≤5mg/m3、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因此,项目有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同时,项目Q1、Q2排气筒出口的苯、甲苯、二甲苯及苯系物均未检出,符合环评报告提出的控制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所监测的4个点位昼间等效声级排放值为55.6~64.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因此,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依法按相关要求转运及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裁切废网纱、废次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再利用;废活性炭、废印花版、废菲林、原料空桶/瓶、废润滑油、污泥、印花废网纱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储存,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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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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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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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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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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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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