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钽铌生产和加工改扩建项目

审批
湖南-株洲-茶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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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0062220F赖中修
胡珊珊**省**市**县
****开发区东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钽铌生产和加工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219-C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省**市**县 ****开发区东园区
经度:113.71781 纬度: 26.49348****环境局
2025-06-04
株环评〔2025〕9号****
2025-12-084000
169****
914********0062220F******公司
****0211MA4L9CBA7D******公司
914********399995D2025-11-01
2025-11-082025-12-01
2026-03-092026-04-06
http://www.****.com/index.php?m= c=index a=show id=38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现有一条钽条生产线、一条钽粉生 产线及一条钽废料回收钽锭生产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在 ****开发区东园区现有厂房内实施钽铌生产和加 工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 钽粉生产线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装备,通过将现有生产线的工作时 间,由每天工作8小时**至24小时,将钽粉产量由24t/a增加至 72t/a;② 新增一条铌粉生产线;③新增一条钽铌加工生产线;④ 拆除重建钠仓库及原料仓库;⑤****处理站,采取二级絮凝 沉淀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钽条、钽锭分别维持36t/a 、100t/a 的生产能力不变;钽粉生产能力由24t/a增至72t/a; 新增铌粉、钽 铌制件产品生产能力分别为18t/a、12t/a。****现有一条钽条生产线、一条钽粉生 产线及一条钽废料回收钽锭生产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在 ****开发区东园区现有厂房内实施钽铌生产和加 工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 钽粉生产线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装备,通过将现有生产线的工作时 间,由每天工作8小时**至24小时,将钽粉产量由24t/a增加至 72t/a;② 新增一条铌粉生产线;③新增一条钽铌加工生产线;④ 拆除重建钠仓库及原料仓库;⑤****处理站,采取二级絮凝 沉淀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钽条、钽锭分别维持36t/a 、100t/a 的生产能力不变;钽粉生产能力由24t/a增至72t/a; 新增铌粉、钽 铌制件产品生产能力分别为18t/a、12t/a。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拟在 ****开发区东园区现有厂房内实施钽铌生产和加 工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 钽粉生产线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装备,通过将现有生产线的工作时 间,由每天工作8小时**至24小时,将钽粉产量由24t/a增加至 72t/a;② 新增一条铌粉生产线;③新增一条钽铌加工生产线;④ 拆除重建钠仓库及原料仓库;⑤****处理站,采取二级絮凝 沉淀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钽条、钽锭分别维持36t/a 、100t/a 的生产能力不变;钽粉生产能力由24t/a增至72t/a; 新增铌粉、钽 铌制件产品生产能力分别为18t/a、12t/a。公司拟在 ****开发区东园区现有厂房内实施钽铌生产和加 工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 钽粉生产线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装备,通过将现有生产线的工作时 间,由每天工作8小时**至24小时,将钽粉产量由24t/a增加至 72t/a;② 新增一条铌粉生产线;③新增一条钽铌加工生产线;④ 拆除重建钠仓库及原料仓库;⑤****处理站,采取二级絮凝 沉淀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钽条、钽锭分别维持36t/a 、100t/a 的生产能力不变;钽粉生产能力由24t/a增至72t/a; 新增铌粉、钽 铌制件产品生产能力分别为18t/a、12t/a。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拟在 ****开发区东园区现有厂房内实施钽铌生产和加 工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 钽粉生产线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装备,通过将现有生产线的工作时 间,由每天工作8小时**至24小时,将钽粉产量由24t/a增加至 72t/a;② 新增一条铌粉生产线;③新增一条钽铌加工生产线;④ 拆除重建钠仓库及原料仓库;⑤****处理站,采取二级絮凝 沉淀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钽条、钽锭分别维持36t/a 、100t/a 的生产能力不变;钽粉生产能力由24t/a增至72t/a; 新增铌粉、钽 铌制件产品生产能力分别为18t/a、12t/a。公司拟在 ****开发区东园区现有厂房内实施钽铌生产和加 工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 钽粉生产线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装备,通过将现有生产线的工作时 间,由每天工作8小时**至24小时,将钽粉产量由24t/a增加至 72t/a;② 新增一条铌粉生产线;③新增一条钽铌加工生产线;④ 拆除重建钠仓库及原料仓库;⑤****处理站,采取二级絮凝 沉淀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钽条、钽锭分别维持36t/a 、100t/a 的生产能力不变;钽粉生产能力由24t/a增至72t/a; 新增铌粉、钽 铌制件产品生产能力分别为18t/a、12t/a。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工作。食 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 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酸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 ****处理站内经二级絮凝沉淀处理,纯水制备浓水、设 备冷却废水与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 网进炎****处理厂(东园)进行深度处理,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二)严格大气环境管理。钽粉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雾 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铌粉酸洗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钽锭生产线烧结炉废气经两根15m 高排气筒 (DA002、DA003) 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通过8m 高排气筒(DA005) 外排;钽粉和铌粉生产过程中球磨、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 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上述有组织酸洗废气中氯化氢和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烧结废气中 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表2、表3浓度限值,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要求;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3要求;废气中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 氢和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厂界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噪声环境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优化设备选型,合理 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固废环境管理。按要求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 生的危险废物(废石蜡油、钠净化残渣、沾染性废包装物、废含 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 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 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 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酸洗废水中和沉淀物、烧结炉渣、电子轰 击炉炉渣、车间清扫粉尘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沉渣、废水处理污 泥及其他废包装材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管理。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 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 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 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工作。食 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 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酸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 ****处理站内经二级絮凝沉淀处理,纯水制备浓水、设 备冷却废水与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 网进炎****处理厂(东园)进行深度处理,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二)严格大气环境管理。钽粉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雾 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铌粉酸洗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钽锭生产线烧结炉废气经两根15m 高排气筒 (DA002、DA003) 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通过8m 高排气筒(DA005) 外排;钽粉和铌粉生产过程中球磨、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 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上述有组织酸洗废气中氯化氢和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烧结废气中 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表2、表3浓度限值,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要求;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3要求;废气中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 氢和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厂界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噪声环境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优化设备选型,合理 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固废环境管理。按要求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 生的危险废物(废石蜡油、钠净化残渣、沾染性废包装物、废含 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 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 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 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酸洗废水中和沉淀物、烧结炉渣、电子轰 击炉炉渣、车间清扫粉尘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沉渣、废水处理污 泥及其他废包装材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管理。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 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 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 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 一)严格执行排污总量管理。 本项目排污总量指标: COD0.78t/a 、NH-N0.047t/a 、TP0.008t/a 、SO0.01t/a 、NOx0.08t/a、 VOCs0.01t/a, 总量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二)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 保管理制度。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执行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 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应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 污;按规定程序组织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送市 ****分局后,方可投入生产;按规定点位、因子、频 次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三)严格制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保 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 接受生态环境事中、事后监管。 (四)明确属地监管职责。****生态环境局**分 局进行日常监管,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我局及市生态环境 ****分局。 (五)其他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 一)严格执行排污总量管理。 本项目排污总量指标: COD0.78t/a 、NH-N0.047t/a 、TP0.008t/a 、SO0.01t/a 、NOx0.08t/a、 VOCs0.01t/a, 总量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二)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 保管理制度。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执行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 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应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 污;按规定程序组织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送市 ****分局后,方可投入生产;按规定点位、因子、频 次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三)严格制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保 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 接受生态环境事中、事后监管。 (四)明确属地监管职责。****生态环境局**分 局进行日常监管,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我局及市生态环境 ****分局。 (五)其他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78 0.78 0 0 0.78 0.78
0 0.047 0.047 0 0 0.047 0.047
0 8 8 0 0 8 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1 0.01 0 0 0.01 0.01 /
0 0.08 0.08 0 0 0.08 0.08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预处理+沉淀预处理+二级絮凝沉淀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预处理+沉淀预处理+二级絮凝沉淀处理 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 (DA001)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集气罩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 (DA001)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2 铌粉酸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 (DA004)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铌粉酸洗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 (DA004)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3 钽锭生产线烧结炉废气经两根15m 高排气筒 (DA002、DA003) 排放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要求;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3要求 钽锭生产线烧结炉废气经两根15m 高排气筒 (DA002、DA003) 排放 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要求;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3要求
4 钽粉和铌粉生产过程中球磨、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 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废气中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 氢和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厂界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钽粉和铌粉生产过程中球磨、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 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满足废气中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 氢和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厂界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 《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 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要求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 生的危险废物(废石蜡油、钠净化残渣、沾染性废包装物、废含 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 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 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 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酸洗废水中和沉淀物、烧结炉渣、电子轰 击炉炉渣、车间清扫粉尘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沉渣、废水处理污 泥及其他废包装材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管理 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 生的危险废物(废石蜡油、钠净化残渣、沾染性废包装物、废含 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 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 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 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酸洗废水中和沉淀物、烧结炉渣、电子轰 击炉炉渣、车间清扫粉尘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沉渣、废水处理污 泥及其他废包装材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管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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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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