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街道 |
| 标的名称 | **区萝悦北一街2号首层107招商项目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综合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6,5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1.服务模式拟采用“保底费用与营业额分成二者取其高”的模式 2.保底费用:月服务费为6500元/月,无递增 3.营业额分成:采用年度累计营业额阶梯计提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年度累计营业额≤500万元(含),按5%计提分成; 年度累计营业额在500万元<年营业额≤800万元(含),按6%计提分成; 年度累计营业额>800万元,按8%计提分成。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05.93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免租90天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办公室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招租物业规划用途为商业,公告期内,意向方可致电联系了解并到现场看样。 2.目前的物业管理费为5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可能会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污水费、综合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公司的要求执行。 3.招租项目采用线上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意向方需在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及其他出租方要求(如经营业态)的前提下参与竞价,竞价方式为多次报价。按照意向方预留的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竞价日期及具体时间(如无接通则发信息)。意向方需报出不低于招租底价的首年月租金,按首年月租金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以最高报价的意向方作为中选人。如出现两个或以上有效、相同的最高报价的,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报价相同的意向方进行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方为中选人。如公告期间有且只有一名报名且递交资料的,则在**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后按招租底价成交。 4.中标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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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次招租项目的出租方为****,具备物业招商和运营资格。 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出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方应确保在签订本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5.本招租项目自发布招租信息之日起,出租方可能会根据项目周边市场租赁价格水平、业态规划调整、意向方报名竞争情况、商业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情况,对租金标准、商业条件等做出调整或终止该项目的招租,意向方须完全理解和接受招租人因市场变化而做出的该种调整。 6.如中标,承租方应根据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出租方仅提供协助。 7.商业(餐饮、仓储、殡礼、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生产加工、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储销售以及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的业态除外); 8.免租期90天; 9.招牌、外立面的尺寸及材质要求请查阅场地方指定资料,装修施工内容需经场地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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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所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执行。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意向方为非企业法人则无须提供); 3.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方曾经****集团管理物业,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仍有拖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包括意向方在承租的可转/分租项目中,次承租方、最终经营方等任一方存在拖欠情况的,均视为意向方存在拖欠情况; 5.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6.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意向方报名资料》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详见附件)至****@163.com,出租方将对意向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意向方需保留发送资料的原件,如被确定为中标人,需将原件交至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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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详见公告附件承诺书模板。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 | ||
| 联系方式 | 189****4554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