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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通勤车租赁):
| **** | ****客运站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350,000.00元 | 91.19 |
合同包2(**通勤车租赁):
| **** | ****客运站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10,000.00元 | 85.73 |
合同包1(**通勤车租赁):
服务类(****)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通勤车租赁 | 本项目为****采购的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此为**通勤车,行车路线为: **区域:按照职工居住方位,共设4条线路(四辆车各行驶一条线路)。每天早上上班从**发车到**,每天下午下班从**发车回**。 (1)黄雁村线路:黄雁村(地铁站)----西后地----南门----****体育场东门)----武警医院----立丰国际----石家街----西**速----****停车场。返回路线:****停车场----西**速----石家街----立丰国际----武警医院----****体育场东门)----西后地----黄雁村(地铁站)。 (2)建国路线路:建国路----东门外----景龙池----**公园----东二环----石家街----西**速----****停车场。(往返路线相同) (3)南郊线路:西斜七路----吉祥村肯德基店----****车站----小寨公交站----历史博物馆----西影厂门口----**路**小区过街**----**路汉华城门口----**转盘----绕城高速----西**速----****停车场。(往返路线相同) (4)北郊线路:**七路与文景路路口----熙地港----**路----****公司站----锦园小区----辛家庙地铁口----石家街----西**速----****停车场。返回路线:****停车场----西**速----石家街----辛家庙地铁口----锦园小区----****公司站----开元路----**七路。 注:本采购包共有4条初步路线,具体路线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因道路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情况,双方协商择优选择路线安全运行,合同费用不发生改变。 | (一)通勤车辆要求 1、为保障**职工上下班通勤,供应商须具备:共4辆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其中2辆座位数≥32座,2辆座位数≥45座,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必须为2023年04月15日以后。 2、车辆须具备硬件设施要求: (1)服务车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性能符合道路行驶标准。 (2)车载设备:每辆车均安装国标行车记录仪及监控设备,监控范围全覆盖驾驶区与乘客区,录像保存时长≥30天,且支持采购人按需调取录像资料。 (3)车辆保险:所有服务车辆均须足额投保,且保险凭证完成备案,具体险种及保额要求: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100万元),其他险种按高标准投保,保险额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行业内规定的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10辆的合法车辆手续,手续真实、有效、齐全。 4、车辆运营与管理全****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 5、供应商须配备备用车辆,备用车辆须与服务车辆配置标准一致,确保主车出现故障时可及时替换,不中断通勤服务。 (二)车辆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为供应商自有人员,须提供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证》,证件合法有效。 2、驾驶人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3、驾驶人员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分记录。 4、驾驶人员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人员近三年(截止至2026年3月)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5、驾驶人员无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6、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 7、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高血脂病、冠心病、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可合理调配驾驶人员**,配备合格的备用司机,确保驾驶人员生病、休假等情况下有替补人员,不耽误职工通勤接送。 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驾驶人员管理、培训、考核体系,能保障驾驶人员服务规范、操作专业。 3、接受采购人对车辆运营、服务质量、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与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可及时整改。 4、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通勤路线、发车/收车时间,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1年(365天),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通勤路线、时间要求,全天候提供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租赁服务,无节假日。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1,350,000.00 |
合同包2(**通勤车租赁):
服务类(****)
| 2-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通勤车租赁 | 本项目为****采购的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此为**通勤车,行车路线为: **区域:按照职工居住方位,共设3条线路。每天早上上班从**发3****博物院,中午下班返回2辆(18楼和28楼班车);下午上班从**发2辆(18楼和28楼班车),下午下班返回**3辆(所有班车)。 (1)18楼线路。上班路线:**秦俑小区(18楼)----中心广场----军干所----瑞麟君府----秦唐大道----丽山园----****停车场。返回路线:****停车场----丽山园----秦唐大道----瑞麟君府----军干所----中心广场----**秦俑小区(18楼)。 (2)大唐华**线路。上班路线:临**大街南口----空疗----爱琴海路口----人民路西口----**秦俑小区(18楼)----中心广场----军干所----瑞麟君府----秦唐大道----丽山园----****停车场。返回路线:****停车场----丽山园----秦唐大道----华清中学----临**大街南口----空疗----爱琴海路口----人民路西口----**秦俑小区(18楼)。 (3)28楼线路:上班路线:骊景美舍小区----华**苑----秦陵小区(**28楼)----中心广场(地铁口)----人民路东口----东关正街----**岭小区----**路----秦唐大道----丽山园----****停车场。返回路线:****停车场----丽山园----秦唐大道----**路----**岭小区----东关正街----人民路东口----中心广场(地铁口)----秦陵小区(**28楼)----华**苑----骊景美舍小区。 注:本采购包共有3条初步路线,具体路线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因道路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情况,双方协商择优选择路线安全运行,合同费用不发生改变。 | (一)通勤车辆要求 1、为保障**职工上下班通勤,供应商需具备:共3辆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座位数均≥45座,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必须为2023年04月15日以后。 2、车辆需具备硬件设施要求: (1)服务车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性能符合道路行驶标准。 (2)车载设备:每辆车均安装国标行车记录仪及监控设备,监控范围全覆盖驾驶区与乘客区,录像保存时长≥30天,且支持采购人按需调取录像资料。 (3)车辆保险:所有服务车辆均须足额投保,且保险凭证完成备案,具体险种及保额要求: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100万元),其他险种按高标准投保,保险额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行业内规定的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10辆的合法车辆手续,手续真实、有效、齐全。 4、车辆运营与管理全****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 5、供应商须配备备用车辆,备用车辆须与服务车辆配置标准一致,确保主车出现故障时可及时替换,不中断通勤服务。 (二)车辆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为供应商自有人员,须提供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证》,证件合法有效。 2、驾驶人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3、驾驶人员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分记录。 4、驾驶人员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人员近三年(截止至2026年3月)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5、驾驶人员无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6、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 7、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高血压病、高血脂病、冠心病、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可合理调配驾驶人员**,配备合格的备用司机,确保驾驶人员生病、休假等情况下有替补人员,不耽误职工通勤接送。 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驾驶人员管理、培训、考核体系,能保障驾驶人员服务规范、操作专业。 3、接受采购人对车辆运营、服务质量、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与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可及时整改。 4、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通勤路线、发车/收车时间,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1年(365天),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通勤路线、时间要求,全天候提供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租赁服务,无节假日。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910,000.00 |
屈根荣、郭伟、尚淑琴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通勤车租赁 | 5.3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通勤车租赁 | 4.09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秦陵街办
联系方式:029-****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5920-8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聪、张聪聪
电话:029-****59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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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