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辽采协示字〔2026〕4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公司
场所:**市**区碾盘乡台沟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8408XY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公司****铁矿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规模:290万吨/年
地理位置:**市**区碾盘乡台沟村
开采范围:面积0.98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056.9041,****5670.3083
2,****056.8935,****6270.319
3,****756.8891,****6570.3362
4,****656.8999,****6070.325
5,****156.9044,****5670.3157
*,140,-320,1,1
1,****168.6650,****5670.3156
2,****488.8563,****4026.2147
3,****462.1580,****4021.0144
4,****488.1558,****3887.5224
5,****571.7841,****3903.8116
6,****545.7863,****4037.3036
7,****508.4873,****4030.0385
8,****189.0408,****5670.3154
*,177,-310,1,1
开采标高:177米至-32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
理由:矿山基于安全、环保、**开发需要,拟建设一条胶带斜井将现**内**由地下直接运输至选矿厂区,对超出矿界的斜井区域申请协议出让矿业权,胶带斜井工程区严禁采矿。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6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9095、****9098,传真:024-****9000。
六、其它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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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