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名城公司”)拟对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桥****中心湖桥面场地临时服务实施对外公开招商**单位。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塘文化旅游区(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中心湖桥面的两处场地,****公司提供场地,**方提供水枪设备及安装费用。
二、**形式:
1、**项目保证金:**方应在协议签订的3****公司缴纳5000元作为**项目保证金。**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拖欠水电费、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名城公司有权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终止后,**方未产生其他费用的,名城公司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2、共享水枪**方需自行提供**项目的设备和其它资料,名城公司仅提供场地并负责该设备的运行必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网络等)。
三、**方报名条件:
1、**方需带项目**方案,**项目需符合印象南塘景区的业态要求。
2、自行提供项目服务设备并完**装调试设备明细:**设备清单(附件一设备信息清单)。(**设备以实际的安装落地为准)
3、项目运行定价:项目定价参照设备布置的其他景区运行价格,如有异议可双方沟通解决。
4、设备运行:****公司处并经**方确认调试完毕可正常使用后,****公司测试无误后可视为符合运行条件,可投入运行。
四、分成比例
1、双方按项目营业额收入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比例以实际营业额收入为准(扣除第三方平台手续费)进行分配。名城公司享有实际营业额收入的30%、运营方享有实际营业额收入的70%。
2、项目运行取得的****公司(指定账户:****银行****支行120********00666615),每月对上月收入进行结算,名城公司先从项目营业额收入中扣除支付手续费,剩余收入款按照上述第 1 条进行比例分成,名城公司扣除分成后剩余代收款项应返还**方。****公司收取的分成收入,名城公司向**方开具税务发票,如****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提现提款费用)后按实际营业额收入比例进行分成。
五、**期限:
采取1+1+1**模式。对“1+1+1”**模式项目开展季度考核工作。若首年度考核得分两次(含)低于70分,名城公司有权终止第二年**,并没收全部保证金;次年度考核得分两次(含)低于80分,名城公司有权终止第三年**,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促使**方不断提升项目运营质量。
六、报名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自然人;报名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不良负债余额****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或自然人)信用报告为准),如信用报告中出现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
七、**方选定方式:
1、名城公司内部成****小组,对多名报名意向方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评选。
2、 最终选定一名意向方进行**。
3、被选定****公司应在项目结果公****集团官网发布的招商结果公示为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协议,并办理移交手续,分成从签订**项目**协议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4.本次项目**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八、报名材料:
1.参与报名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原件、复印件。
2.信用报告。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址:****塘5组团16幢商办楼三楼312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0577-****8327
十一、竞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3日上午9点整 地点:****塘5组团16幢商办楼三楼31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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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
共享水枪设定位置如下:
1. 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数学名人馆桥面上
2.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水云坊演绎亭旁边
3.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原观**
4、****中心湖东面湖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