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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收回****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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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收回**** 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因高新区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管委批准同意,****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为****,宗地位于**市高新六路(原园中南路)南侧香店**侧001幢101号,面积5589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四至为:北至高新六路、****集团有限公司、**香店河、西至艳阳路。 ****政府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市高新六路177号 联系电话:0633-****728 **** 2026年4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