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7
2026年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服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开展评标,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评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服务采购。
2.采购人:****。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6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医保局对网络安全攻防演习相关工作要求,**市同步组建攻防队伍,开展资产排查、漏洞整改、7×24小时值守防护及定点医药机构安全指导等工作,分筹备、自查、对抗、总结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综合****人民政府****医保局信息公开专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无亏损、无不良资信记录。
2.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二级及以上。
3.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其他条件详见采购要求。
六、评审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09:0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获取评审文件的地点:**市**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市医保局218室。
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评审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评审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4月27日18:00。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九、评审地点
**市**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市医保局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832-****178。
十一、不正当竞争预防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6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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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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