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
本澄清通知01作为《****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道面表观病害移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起解释、补充和修改作用。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供货、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变更为:
供货、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具备最终验收条件。
①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需求调研、供货方案制定;
②中标人应在完成需求调研、供货方案制定后105日历日完成道面表观病害移动监测设备交付并按照**机场滑行道构型录入基础的坐标、编号、板块等数据,具备最终验收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6年05月13日09:00:00(**时间)。标书代写
本澄清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澄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fuchenhui@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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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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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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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fuchenhui@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刘小姐
电 话:0592-****136、****270
电子邮件:fuchenhui@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