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 号,现行有效)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2023 年 3 月 1 日施行)要求,****公司编制的《**县石关乡“一宅两院”集聚示范区(一期****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公司或者编制单位进行反映,****公司将进行处理和回应。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文/138****3588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青华/152****9605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