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新区****地块填土工程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集团****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6年3月19日在**省**市**新区主持召开了**新区****地块填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内容:**新区****地块填土工程位于**市**新区,规划新区中路以南、规划疏港大道以东、规划永利大道以北,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5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1.98公顷,临时占地1.60公顷。项目区原始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3.5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区****地块填土工程总平整面积为336257.50m2,其中:XQ-YA0705-A地块平整面积为246879.10m2,挖方量0m3,填方量529016.00m3;XQ-YA0706-A地块平整面积为88078.40m2,挖方量0m3,填方量171787.30m3;施工便道平整面积约为1300m2,挖方量为0m3,填方量为969.20m3。总挖方0万立方米,总填方70.18万立方米,无余方、借方70.18万立方米,借方均由****从其他工程弃方中调配,土方来源合法、合规。总投资4867.0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253.47万元,建设资金为**新区财政统筹解决,建设期总工期12个月,于2018年9月开工,已于2019年8月完工。 公示期: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