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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表明:地块2009年主要为村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旱地、其他草地、水田,至今变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科教文卫用地。地块内未发现垃圾堆放区、未发现废气排放,未发现废水乱排乱放情况,地块周边1km范围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重要公共场所,周边无规模化养殖企业。
地块周边居主要为居住区:富康﹒樾山府、施达﹒桂城、桔园华府、万昌杏林春晓、桔山**住房小区、圣鑫麓山别院、杨柳郡、泓慷华府、永盛二巷、峰林雅居、万昌康城、峰和﹒四季、金蟾路居住区、杨柳井东路、峰语境、世纪宏源居住区、施达新世纪小区;学校:****中学、****办事处****幼儿园、****幼儿园;其他公共场所:桔园游泳馆、****广场、桔山广场、****卫生院、****农贸市场;办公场所:****社会保障局等、****司法局、****服务中心、州政协、****支队车辆管理所、**供电局新调度大楼、******局、****审计局、****电厂、移动大楼、**;企业:****加油站。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用地现状和历史不涉及土壤关注污染物,不存在土壤环境质量污染的可能;相邻地块及1km范围内其他地块不存在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污染的可能。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