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华源达科技有限公司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合肥-庐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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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72618N-202604-00004审批结果
****分局2026-04-20
环建审,〔2026〕,4023有效
有效暂无
关于****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暂无
关于****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20 16:00
****:
你单位《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开发区,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主体工程:利用厂区 2#厂房,新增 2 条聚脲喷涂线、喷涂室,配套自动除渣系统、聚脲喷涂系统;3#厂房新增1 条喷粉线,布设热水洗槽、预脱脂槽、脱脂槽、2 级水洗槽、硅烷化槽、3级纯水洗槽、直燃式天然气加热炉、喷粉室等。2、辅助工程:办公楼、配电房。3、储运工程:成品库、原料库分别依托现有 1#仓库、3#仓库。4、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气、排水、供热工程。5、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地下水、土壤防治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该项****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热水洗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脱脂清洗废水、硅烷化废水、纯水清洗废水、水帘喷淋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项目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废气、喷粉烘干废气、聚脲喷涂废气。①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26 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②喷粉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6 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③喷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6 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④聚脲喷涂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水帘除尘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过滤棉+一级碳纤维吸附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6 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4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合 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表 9 排放限值要求;《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执行,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3#仓库、2#厂房聚脲喷涂区、3#厂房喷粉前处理区及其他区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26 年4 月20日
抄送:****管委会,县生态****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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