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部、******厅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开展2026****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部《自然**听证规定》,拟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
****2楼218会议室。
听取各位代表对2026****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示范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
2.****示范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5月6日18: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163.com。
(三)按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并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听证会代表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一)以公民身份参加听证会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参会的,应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委托书参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