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中汽装备老旧设备淘汰和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中汽装备老旧设备淘汰和更新改造项目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广海道15号 | **环****公司 | 中汽装备老旧设备淘汰和更新改造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广海道15号。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利用现有联合厂房,购置安装抛丸机及环保治理设施,对激光切割等设备进行淘汰与更新,取消喷漆生产线并拆除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产品产能不变,仍为汽车焊装线1000吨/年、总装线及机运系统5500吨/年。 | 1.运营期切割烟尘应经切割平台收尘系统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最终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工序废气应经集中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合理布局,采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运营期一般固废应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切割边角料、废钢丸、布袋钢丸、废外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灰尘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废滤筒由厂家更换回收。 4.****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