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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维护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 16:52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聂贤慧,王文景,翁佳鑫 | ||
| 总成交金额 | ¥118.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55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魁岐协洲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85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5551 | ||
| 附件1 |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3 |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8****中心1#楼51层07室 | 1,188,000.00元 | **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维护服务(总价):****000元 |
采购包1(**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维护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维护服务 | 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维护服务 |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与服务标准执行 |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与服务标准执行 | 服务期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 年 |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与服务标准执行 | 1,18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翁佳鑫 |
| 评审专家: | 聂贤慧 、 王文景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计算,以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计算收取,以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按0.8%计算收取。①中标(成交)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350********7000008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维护服务:1.65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性审查环节:******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报价处理;其余报价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各报价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市**区魁岐协洲路6号
联系方式:135****856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单元
联系方式:181****5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181****5551
****
202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