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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30MADDK5WF15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章 |
| 李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园区 |
| ****电站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乡和乔后镇的交界处 |
| 经度:99.****1930 纬度: 26.****960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9 |
| 大环审〔2022〕1-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354.78 |
| 789.2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5********65110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6KGEMD8T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公司 |
| ****0100MA6K6DQ77H,****0112MA6KGEMD8T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5-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10 |
| 2026-03-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6.19hm2,总装机容量200MW,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台200MV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6.67hm2,总装机容量200MW,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台200MVA |
| 实际总占地面积减少49.52hm2,永久占地面积减少0.236hm2,临时占地面积减少49.2832h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隔油池、1座化粪池等;主变压器底部设置C30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事故油池,箱变基础靠油箱一侧设事故油池;升压站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5m3/d,1座0.5m3隔油池,1座3.75m3化粪池;已在升压站设置1座44.84m3事故油池,设置5.23m3箱变事故油池70座;升压站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 |
| 新增4座箱变事故油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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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范围内绿化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进水口、出水口 |
| 1 | 抽油烟机 | 无 | 抽油烟机 | 无 |
| 1 | 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加强站区绿化种植,利用围墙和树木的隔声作用,减轻噪声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升压站周边种植绿化带,并设置围墙; | 厂界四周 |
| 1 | ①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库房,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如纸壳、****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于垃圾收集桶内,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严禁就地焚 烧生活垃圾。 ③废旧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后,贴好标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④变压器漏油事故泄漏的变压油排入事故油池内,泄漏的变压油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一部分抽回变压器内继续使用,另一部分为事故废油。事故废油用专用收集器收集后, 贴好标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 ①升压站设置了垃圾桶,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清运出场; ②目前尚无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升压站已设置废物储存间; ③现阶段尚未清掏化粪池污泥; ④在升压站内设置了1座44.84m3主变事故油池,在箱变附近设置了70座容积为5.23m3箱变事故油池,废油用油桶收集于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已进行防渗,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已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 |
| 1 | ①严格按照《******厅****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加强光伏阵列区及升压站植被种植,考虑植被选择乡土物种为主,加强管理,确保植被存活率;严禁引入外来有害物种。 ②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和植物保护宣传,对职工定期开展植物保护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植物保护意识;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坏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③加强运营期间环境管理和动物保护宣传,对职工定期开展动物保护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动物保护意识,严禁狩猎动物。 ④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 ①本项目组件最小离地高度符合相关要求。未引入外来有害物种。 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用地范围,未超红线施工。 ③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效果良好。 |
| 1 | ①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 ②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 ③加强对光伏阵列及升压站进行巡查工作,确保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 ④事故油池池底及四周池壁设置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设置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和四周墙面(高度1m左右)设置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设置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室内外设置警示标识。 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总结等工作。 | ①已设置主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间,以及应急物资。 ②本项目编制****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 ③设立了标识标牌。 ④在升压站内设置了1座44.84m3主变事故油池,在箱变附近设置了70座容积为5.23m3箱变事故油池,废油用油桶收集于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已进行防渗,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已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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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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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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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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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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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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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