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山本循环式粮食干燥机一台 |
| 转让底价 | 1.988208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4-20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06 |
| 资产概述 |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是山本循环式粮食干燥机一台,品牌型号:NCD-100BC,机体重量:2100kg,****生产,生产年份:2012年,降水率:0.5-0.9%h,外形尺寸:3590x1820x7420,额定功率:4.89kw,额定电压:三相380V,出厂编号:120199。拟处置的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形。
|
| 标的所在地 | **省 - ** - **县 - **县****公司(原宣****公司)仓房内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物存放在 **县****公司(原宣****公司),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踏勘、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资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因设备众多,细小的设备及设备零件不易保管,加之年久失修,露天存放可能存在瑕疵和灭失的风险,成交后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若标的实际数量与评估结果不一致,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处置的机器设备转让方****公司声明不保证设备的可使用性。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如将标的用于生产经营或交易等,其法律、经济、安全等方面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处置的设备挂牌价为含税价。
|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资产名称 | 山本循环式粮食干燥机 |
| 规格型号 | NCD-100BC |
| 计量单位 | 台 |
| 生产厂家 | **** |
| 数量 | 1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2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8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700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须同****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应付成交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现场完成处置设备的清点及移交工作,并与转让方签订《移交确认单》。标的物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应在完成现场清点及移交工作后的15日内完成标的设备的转运及清场工作,受让方自行承担上述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拆卸、转运及清场工作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交易转让、受让双方应****公司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智德益友房****公司对本次设备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智德益友评报字【ZD2025】第12-004号)中的全部内容,且不持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7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勘测时间 | 项目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勘测地点 | **县****公司(原宣****公司)仓房内 |
| 联系人姓名 | 石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0718-****388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智德益友房****公司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0008GZW****008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政府****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4-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1-30 |
| 评估值(万元) | 1.893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