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蔬菜分捡晾晒棚项目 监理实施单位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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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蔬菜分捡晾晒棚项目

监理实施单位遴选公告

为规范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蔬菜分捡晾晒棚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监管,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发挥预期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要求,现公开遴选本项目监理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选。

一、遴选说明

遴选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

项目规模:建设约820平方米的蔬菜分拣晾晒棚,配套建设水、电等基础设施。购置10米粮食运输带2套、150吨地磅1套、3吨叉车2台、蔬菜周转筐100个、半自动胶带封箱机1台、晾晒货架4套。

二 、服务内容

1.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蔬菜分捡晾晒棚项目监理工作。

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资格要求

一是申请遴选的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关行业登记备案资料,具备专业资质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二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遴选。

三是要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近3年完成过类似交通项目咨询业绩。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封面(注明申请单位、服务类别、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如有)及行业登记备案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到场时提供);

4.单位简介(含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证明等);

5.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中选公告复印件(需体现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

6.从业人员证明需提供核心人员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

7.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8.服务方案中要含工作流程、人员配置计划、质量保障措施、进度控制方案、廉政承诺等;

9.报价单格式自拟;

10.其他补充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行业荣誉证书、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等。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档(U盘),密封后提交。

五、时间节点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7:00(**时间)。标书代写

2.送达地点。****政府****办公室。逾期或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无效申请;以邮政EMS寄送,材料需在2026年4月23日17:00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邮寄视为无效申请。

六、评审办法

遴选通过综合评定方式,从资质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本次遴选结果将在本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建明

联系电话:097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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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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