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教育教学事务管理平台
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更正为:2026年****教育教学事务管理平台项目的潜****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com:80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7日14:45(**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更正为:2026年4月27日14:45(**时间)。标书代写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更正为:2026年4月22日00:00(**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com:8081/)→“**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6年4月24日00:00(**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街道福强路1007号
联系人:房老师,0755-****4040
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督组
项目监督联系方式:0755-****669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755-****7572转2320
邮编:518040
邮箱:****@126.com
****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