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滨**秦台河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秦台**岸节点改造提 升)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省**市滨**黄河十四路以北,黄 河十五路以南,渤海三路以东,秦台河以西。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秦台河、西 侧为渤海三路、南侧为黄河十四路、****集团****管理局工业用 地;****中心坐标为东经 118.029448°,北纬 37.416465°,调查地块总占地 面积为 125236.69m2。现土地使****集团****管理局。 滨**秦台河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秦台**岸节点改造提升)地块原 土地使****集团****管理局,通过访谈地块使用权人及资料收 集得知,调查地块至今为中石化****公司****公司使 用,产品为管道对口器,2021 年改制成抢维修项目部和顶管项目部。 根据******公司******局人员访谈得知,本次调 查地块历史为石油产品加工类企业工业用地,为保留并展示区域石油产业发展历 程与工业文化遗存,地块内现有建构筑物、水储罐、行吊等设施予以保留,不再 拆除,作为石油产业历史迹象予以留存与展示,上述设施 2021 年均已停用、清 空、无物料残留,不开展生产、储存、装卸等活动,仅作为工业遗存保留(** ******局已出具证明见附件 10),保留上述设施与未来规划无冲突。 地块内保留建(构)筑物 13 栋,主要为原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 锅炉房、变电站等。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框架、钢结构,屋面、墙体、地坪基 本完好,地面多为混凝土硬化地坪,局部可见设备基座、管线沟槽等历史痕迹。 上述建筑物已停止使用,内部设备、管道、电气系统 2021 年均已拆除清空,无 有毒有害物料残留,仅作为石油工业历史建筑遗存保留,用于记录场地石油产业 生产功能布局与工艺流程特征。 地块内保留工况模拟平台地上立式储罐 1 台,为原石油产品工况模拟储存设 施,该储罐为水罐,材质为钢制,配套进出口管线、阀门、法兰等结构基本保留。 储罐已彻底清空、清洗、置换,内部无残留危险物质,罐体与基础完好,无渗漏、 破损、腐蚀穿孔等风险隐患。 地块内保留桥式、门式起重机(行吊),轨道、主梁、行走机构、起重卷扬 系统等主体结构完整,为原石油设备检修、物料装卸、产品实验等作业配套起重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 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加强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 号)的要求, 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地块位置、 面积、矢量范围、历史用途和使用现状等基本信息,明确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 为了查明前期工业生产活动是否对土壤产生影响,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 足体育用地规划要求,2026 年 2 月,地块所有单位委托**驰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了地块的历史用途和使用现状等基本信息, 通过污染识别和采样分析,明确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 容。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 31 个土壤监测点位(含 1 个对照监测点 位),采集了 156 个土壤样品(其中含 16 个土壤平行样品),其中 T1/S1、T5/S2、 T8/S3、T12/S4、T16/S5、T18/S6、T20/S7、T21/S8、T26/S9 和 DZT/DZS(对照 点)为水土复合点位,土壤钻探深度为 6m,每个土壤点位因地质分布不同分别 采集 3、4、5、6 个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点位共布设 10 个,共采集 12 个地下 水样品(含 2 个平行样)。 通过将地块内和地块对照点土壤样品数据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比 可知,地块检出的砷、镉、铜、铅、汞、镍等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 选值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氟化物和锌含量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除石油烃(C10-C40) 外,其余 VOCs 和 SVOCs 类指标和多氯联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 浓度未超过建设用地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仅 T2(0-50cm)、T3(0-50cm)、 T4(0-50cm)、T10(0-50cm)四个样品不满足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样品 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总铬和锰参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DB51/2978-2023)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土壤 检出指标含量与对照点的检测指标结果相差不大,满足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建设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的水质不能完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标准 IV 类水标准,其中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碘化物 均超相应限值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过相应限值标准。经过与对照点数据相比较 发现对照点的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碘化物数据与地块 内地下水数据相比相差较小并属于同一水质类别,由于土壤多为盐碱地,土壤中 硫酸盐、氯化物等离子背景值较高。由于本区域地下水不作为公共用水**,因 此该调查地块地下水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该项目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规划要求。根据《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详细采样分析及第三阶段后续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