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汇天地项目总平面图已于2023年12月经我局批准,现**县汇一联城市****公司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规划用地面积由40313.33㎡调整为27012.14㎡。比原指标减少13300.65㎡,约19.95亩;
2、总建筑面积由50014.00㎡调整为34618.28㎡,比原指标减少15395.72㎡,其中**住宅总面积由29095.36㎡调整为10675.36㎡,比原指标减少18420.00㎡;回迁住宅总面积由14942.36㎡调整为17966.64㎡,比原指标增加324.28㎡。
3、建筑总占地面积由13331.80㎡调整为9435.60㎡,比原指标减少3896.20㎡,其中**住宅建筑占地面积由6402.32㎡调整为2300.92㎡,比原指标减少4101.40㎡;回迁住宅建筑占地面积由3420.00㎡调整为3625.20㎡,比原指标增加205.20㎡。
4、建筑密度由33.07%调整为34.93%,比原指标增加1.86%;容积率由1.24调整为1.28,比原指标增加0.04。
5、住宅户数由164户调整为83户,其中**住宅户数由124户调整为43户,比原指标减少81户。
6、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35个调整为244个,机动车停车位由218调整为155个。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北岸﹒汇天地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0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918/****919(政策法规股)、****972(规划与调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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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