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同意撤回《****管理局**市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库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安环函〔2026〕17号
****管理局:
你公司《关于撤回的申请》收悉,****公司撤回《****管理局**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库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环评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送我局审批。
特此函复。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