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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健全完善非遗名录体系,推动非遗系统化保护,根据《****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经保护单位及传承人自愿申报、镇(街道)初审、****旅游局审核,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共收到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12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21人。
2026年4月20日下午,我局召开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推荐评选会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进行逐项评审、现场打分的方式。现将本次推荐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1日—4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801-****936。
附件:
1.****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选结果
2.****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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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