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县濛洲街道同源村地热**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 发布时间: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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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濛洲街道同源村地热**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厅关于印发〈**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受****规划局委托,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县濛洲街道同源村地热**普查探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松源街道教场路8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场所:https://www.****.com/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濛洲街道同源村地热**普查 勘查矿种:17050 地热 地理位置:**县濛洲街道同源村 面积:1.14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2025年12月,****委托浙****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探矿权出让前期地质工作,结合以往地质资料,编制了《**县百山****社区(黄麻坪区块)地热**勘查项目物探成果报告》,初步查明了区块成矿地质条件。经专家论证综合分析认为,拟设探矿权勘查区具备地热找矿前景,现有勘查工作程度未达到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探矿权人须加大矿产勘查力度,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勘查方案进行勘查作业。需投入工作量: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4.8Km,微动勘探法10个点,初定2000m地热井钻井施工等。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量的,由出让人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上述要求编入勘查方案,作为出让合同约定条款。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5.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2)被列入**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3)被列入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5月20日—2026年06月03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s://www.****.com/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出让文件)从**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该探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2026年06月02日 申请报名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竞买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挂牌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交易结果: ①网上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挂牌结束,结果不成交。交易系统自动结束网上挂牌活动。 ②网上无底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该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③网上无底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④网上有底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否则结果不成交。 ⑤网上有底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终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否则结果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探矿权相关基础信息由出让人提供,相关地质资料由受委托的地质勘查机构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勘查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矿业权期限届满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可以依法收回矿业权;矿业权被收回的,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探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办理探矿权证书注销手续。 3.矿业权的勘查及开发利用,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策法规变化风险,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应提前考察与踏勘核实(费用自理),向当地自然**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cn/)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竞得人在取得探矿权后,进行勘查作业前,应当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编制勘查方案,报出让人批准,取得勘查许可证。 2.竞得人在勘查期间涉及勘查区域内的土地、林权、道路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探矿权人不得在勘查区块及周边范围内**与勘查工作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4.受让人应在勘查结束后按要求汇交勘查****档案馆。 5.探矿权交易完成后,由****和竞得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协助竞得人办理矿业权登记工作。 6.本探矿权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T<60℃,3.6%;60℃≤T<90℃,4.2%;T≥90℃,4.7%)。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6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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