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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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2026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预算

****6206.32元/年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一批医用耗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投标人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2.1.1条)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每季度的实际配送量计算本季度费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据实支付每季度费用。合同周期内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综合评分法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地址:**县溪河路114号

联系人:毛传慈

联系电话:0561-****00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龚恒、李翔宇

联系电话:182****7520、198****3688

邮箱:****@ah-inter.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

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17:0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2026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受托,将对“****2026年度第一批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4月27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h-inter.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附件2:意见反馈书格式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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