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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沿江高速重大节假日清障服务租赁项目 | |||||||
| **** | |||||||
| 询比采购 | 资金来源|||||||
| 2026-04-21 14:47 | 公示结束时间2026-04-24 14:47 | ||||||
|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6年度沿江高速重大节假日清障服务租赁项目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为持续提升沿江高速改扩建期间清障救援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有效应对路段改扩建施工与交通流量高峰叠加的复杂形势,解决自有救援力量覆盖不足、重点路段响应时效不足等问题,沿江公司拟通过重大节假日期间租赁社会清障救援力量,进一步完善全域覆盖、协同联动的救援体系,确保路段通行安全顺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在约定的合同项目区间按照服务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交控相关规定等要求,负责沿江高速重大节假日清障等其他特情的交通管制工作。 2.2最高限价:****-01标段控制价上限43万元,****-02标段控制价上限43万元。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所辖路段(沿江段)。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即****-01标段、****-02标段。其中:****-01标段为**段、****-02标段为锡常段。 3.1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每个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网站:https://zbcg.****.cn/portal。注册方式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心“操作指南”栏进行下载。供应商须使用手机盾(或信守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供应商安装手机盾(或信守****公司,用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电子签章、开启解密。办理方式:登录**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或信守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 4.2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参与标段,线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和参考资料。 4.3 询比采购文件费用: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处。 5.2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响应文件上传状态。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将响应文件的Word或PDF版本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用手机盾(或信守签)进行签章。 5.3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同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5.4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 5.5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如需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安全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cn/portal) **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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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志军 | 联系人电话0512-****32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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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乐 | 联系人电话0512-****9433-8015,186****6675 | ||||||
| 1 | **欧****公司 | 429600.00 | 潘无惭 | 1.宁沪高速2023****中心道路保畅外协救援项目 2.2025年度**段清障救援服务项目(标段2) 3.****管理处)2025年**段道路救援服务项目 4.沿江公司2024年工程养护应急配合项目YJ-YHYJ-SZ标段 | 1.宁沪高速2023****中心道路保畅外协救援项目 2.沿江公司2024年工程养护应急配合项目YJ-YHYJ-SZ标段 3.****管理处)2025年**段道路救援服务项目 |
| 2 | ******公司 | 417120.00 | 李源森 | 1.****管理局****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六) 2.****管理局****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一) 3.沪陕高速公路灵岩互通应急保障项目 4.**大桥 2026 年社会化清障应急救援服务项目 | 1.****管理局****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一) 2.沪陕高速公路灵岩互通应急保障项目 |
| 3 | **畅通汽车****公司 | 392880.00 | 倪绍建 | 1.2022年**段社会化辅助清障项目服务合同 2.******局(第九标段)清障救援、保管服务 3.******局(第八标段)清障救援、保管服务 4.京石高速路段清障救援工作 5.京石高速路段清障救援工作 6.快速路(高速)隧道清障服务 7.2026 年高速、隧道、高架道路清障救援服务合同 8.****分局交警大队清障服务项目 9.****公司2026年清障社会化救援项目4标段 | 1.******局(第八标段)清障救援、保管服务 2.京石高速路段清障救援工作 |
| 1、******公司****-01标段、****-02标段电子响应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及人员社保材料提供均为“****汽修厂”,响应文件中未发现关联证明材料,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 (4) 目规定”及“2.1.2资格评审标准 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的规定,其不通过资格评审,作废标处理; 2、**欧****公司本项目2个标段中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2个标段中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标段综合评分得分均排名第一,则在拟中标合同金额大****一中标候选人(若拟中标合同金额相同则优先在****-01标段被推荐),其他标段则不再推荐”的规定,其在****-02****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不再推荐; 3、**高速****公司被推荐为****-01****一中标候选人,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4、供应商若已在本项目某个****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其它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规定,其在****-02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 |
| 71.62 | |||||||
| 72.74 | |||||||
| 70.76 | |||||||
| 67.92 | |||||||
| 74.74 | |||||||
| 73.26 | |||||||
| 71.84 | |||||||
| 69.46 | |||||||
| 67.40 | |||||||
| 72.00 |
| 90.77 | |||||||
| 87.61 | |||||||
| 92.65 | |||||||
| 91.84 | |||||||
| 92.91 | |||||||
| 87.27 | |||||||
| 87.89 | |||||||
| 90.46 | |||||||
| 92.06 | |||||||
| 91.98 |
| 1 | **高速****公司 | 379968 | 李顺 | 1.2025年**绕城高速清排障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2.东部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清障驻点业务外包项目合同(一标滨淮高速) 3.2025****公司、溧芜公司(溧马段)外协清障应急救援服务项目**段 4.2025年-2026年常泰大桥部分路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5.2026年**绕城高速清排障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6.京沪公司2026 年清障社会化救援项目02标段-**处项目 | 1.**东部****公司社会救援清障作业、吊装、驳载项目应急救援服务协议/高速公路汽车救援、货物驳载 2.宁杭高速**段委外设标项目服务合同/高速公路汽车救援 3.**绕城高速清排障业务外包服务合同/高速公路汽车救援、货物驳载 4.东部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清障驻点业务外包项目合同(一标滨淮高速)/高速公路汽车救援、货物驳载 5.2025年-2026年常泰大桥部分路段清障业务外包项目 6.2026年**绕城高速清排障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
| 2 | ******公司 | 424800.00 | 李源森 | 1.****管理局****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六) 2.****管理局****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一) 3.沪陕高速公路灵岩互通应急保障项目 4.**大桥 2026 年社会化清障应急救援服务项目 | 1.****管理局****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一) 2.沪陕高速公路灵岩互通应急保障项目 |
| 3 | ******公司 | 393600 | 毛** | 1.2022-2023****管理处社会化清障救援服务综合项目 2.2024****管理处社会化清障救援项目 3.东部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清障驻点业务外包项目(二标G15高速) 4.泰高高速2025年社会化清障应急救援服务项目 | 1.2022-2023****管理处社会化清障救援服务综合项目 2.2024****管理处社会化清障救援项目 3.东部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清障驻点业务外包项目(二标G15高速) |
| 1、******公司****-01标段、****-02标段电子响应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及人员社保材料提供均为“****汽修厂”,响应文件中未发现关联证明材料,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 (4) 目规定”及“2.1.2资格评审标准 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的规定,其不通过资格评审,作废标处理; 2、**欧****公司本项目2个标段中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2个标段中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标段综合评分得分均排名第一,则在拟中标合同金额大****一中标候选人(若拟中标合同金额相同则优先在****-01标段被推荐),其他标段则不再推荐”的规定,其在****-02****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不再推荐; 3、**高速****公司被推荐为****-01****一中标候选人,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4、供应商若已在本项目某个****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其它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规定,其在****-02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 |
| 72.74 | |||||||
| 71.62 | |||||||
| 74.74 | |||||||
| 73.28 | |||||||
| 71.84 | |||||||
| 69.26 | |||||||
| 67.40 | |||||||
| 67.62 | |||||||
| 72.00 |
| 92.02 | |||||||
| 91.66 | |||||||
| 91.69 | |||||||
| 88.02 | |||||||
| 86.50 | |||||||
| 92.25 | |||||||
| 93.86 | |||||||
| 87.31 | |||||||
| 9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