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项目名称 | **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区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与永**交界处,**区域水下地形整理面积15.07hm2,水下地形整理土方开挖量9.12万m3。**区种植沉水植物6.03hm2,其中种植狐尾藻2.11hm2,种植黑藻2.41hm2,种植金鱼藻1.51hm2。**水位变幅区基底改造面积1.19hm2,增加基底格宾石笼防护596m2。**湖区**引水闸1座。典农河**首端引水管涵长度为301m,**挡水堰1座长度为66m,**连通涵3处长度共为144m,**穿哈纳斯高压燃气管线倒虹吸管涵1座长度为30m。总投资 1795.3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99.1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52%。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水务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科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7656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管理局 |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为机械尾气及清淤恶臭,选用符合国家相关尾气排放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控制设备运行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等,清淤时对清淤底泥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施工期废水为施工机械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道路铺设草垫,少量冲洗废水浸润草甸,少量蒸发损耗。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设置 2.5m 高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严禁夜间施工;产噪设备布设应尽量远离敏感点;施工车辆低速行驶,无特殊情况禁止鸣笛等。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首先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废水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及配套粪污处置设施处置。运营期固废为危险废物:项目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运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开展,运维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由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现场进行合规封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会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定期进行修剪清理,委托河道养护单位定期清理水草和漂浮物。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拉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砂池沉砂定期晾干人工清掏运输至第一拦洪库西侧沙坑消纳场。 | ||
| 发布时间 | 2026年4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