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鹤浦镇鹤西路与万寿塘路建设工程****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6]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3816.2万元,其中**工程造价3090.4万元,建设规模:**鹤西路延伸段(兴南路至万寿塘路)长 697 米,宽 24 米;改造万寿塘路(浦港西路至万寿路)长 411 米,宽 13米;改造鹤西路(大闸西路至兴南路)长 820 米,宽 22 米;本工程**城镇市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鹤浦镇。
2.2 招标范围: 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交通设施、绿化工程、通信管道等(不包括场外引电、****政府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364.4662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530日历天 。
2.4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鹤浦镇鹤西西路58号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150****5766
招标代理:****
地址:**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史军挺、陈家乐、张佳萱
联系电话:0574-****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