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淮河(康达路至张骞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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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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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江淮河(康达路至张骞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污水管网敷设、给水管网敷设、浇筑工作井、河堤拆除及修复等。(详见附件) **** **省**市**县凤瑞街道育才路 217号 1,329,500.00 评审总得分:89.15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江淮河(康达路至张骞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60日历天 郑红玉 豫241****77019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跃彪、王怀智、贺松林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第一标段:15295.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15,29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育才路215号
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183****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县杨集乡康达路建业森林半岛22号楼2单元703
联系人:张震
联系方式:190****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183****2898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21
中标通知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淮河(康达路至张骞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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