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品牌公信力,保护广大消费者与**伙伴的合法权益,针对近期部分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我社标识及名义的行为,****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社标识的使用授权,******社****机关有权审批,任何其他单位、企业均无审批、转授权权限。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孝乐神州****公司(已注销)、邦农盈数字****公司、邦农盈电子****公司、大石****公司、****集团****公司,从未获得****本级及******社****机关******社标识使用授权文件。上述企业与我社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投资、**、隶属或许可关系。
二、上述企业生产、销售、******社专属标识的产品,或在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标识,以我社“**方”“授权单位”“旗下企业”等名义开展商业宣传、招商引资、产品销售等行为,均属企业单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我社对此类行为不予认可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社会不良影响,概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三、针对本次侵权冒用事项,我******社按职权划分分级开展专项维权处置。我社已就涉事企业未经授权******社标识及我社名义的违法线索,以正式通报函报****管理局,提请依法核查处置,同******社作出专项业务指导。******社按属地管理职权,****公司的侵权行为开展专项处置,督促涉事企业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落实整改要求,配合做好执法衔接工作。我社作为标识合法管理主体,保留依法追究侵权企业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及**伙伴:
在开展业务**前,可通过我社**指导科咨询核实相关主体授权资质,谨防虚假宣传误导、上当受骗。
若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我社标识、名义的行为,欢迎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向我社举报。
咨询、举报电话:****424
举报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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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