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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火炬高新区环茂三路2号生产厂房2栋**改造项目-材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7日
1) 更正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13页(三)磋商费用
更正原因:澄清
更正内容:
2.成交人应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算下浮55%收取,若计算后不足5000.00元,则按5000.00元收取。
2) 更正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41页报价一览表
更正原因:澄清
更正内容:
增加注4:供应商须按提供的材料采购(清单)在本表后附投标分项报价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1日
1.澄清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开发区明珠路10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57****4888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刘工 地 址:**市兴中道22****商贸大厦B座603 电 话:0760-****3221、158****8160 电子邮箱:****@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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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