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官路镇新桥村和合公园 的场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位于官路镇新桥村和合公园包括:
|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最低限价 (元/年) |
备注 |
| 1 |
1、2号球场(有顶盖) |
460.80 |
29269 |
有活动管理房可供使用,10、11、12号球场工作日时间需免费开放。公园内维护、卫生、水电均由承租方负责。 |
| 3、4、5、6号球场(有顶盖) |
82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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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号球场 |
3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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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号球场 |
4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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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12号球场 |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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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号球场 |
248.46 |
|||
| 合计 |
2934.22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使用用途:①由承租人自主决策经营,但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的项目、不得有严重扰民和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承租人在承租前,已经了解自己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符合招租人的承租条件,并符合经信、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做好生产前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果承租人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不符合招租人的承租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进行试生产或生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租赁期限:4 年。租赁场地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建设期结束后(该项目建设试运营期为12个月,不计入租赁期限内,免收租金)开始计算租金。如因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若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第一年为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二年至第四年租金为6万/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每年一次性支付,第一年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时,下一年开始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30天,以此类推。
五、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场地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场地,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场地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报名参加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场地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场地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2.承租人入驻租赁场地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电信、宽带等所有手续)和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邻里纠纷、有关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甲方无涉。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积极配合招租人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场地主体结构。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前提下的其他改变需取得招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负。租赁期间意向承租人使用本场地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水电费用、卫生费、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招租人提供完好的场地及固定装修给承租人,后期场地主体在正常使用过程如有损坏由招租人维修。
5.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时搬迁完毕,并清扫干净。所有与场地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招租人不做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运营方案、营销策划案、视觉设计、活动成果等知识产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双方共同所有。
6.在租赁期内,运动场地内承租人是该场地的实际管理人,该场地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7.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将该场地按实际价值向国内有财****公司进行投保,切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8.承租人须具有丰富的体育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运营服务。
9.承租人经营期间需要兼顾周边群众日常的正常使用,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职能。
10.招租人或县级相关部门在该场地内组织举办的非商业性公益文体活动、群众体育赛事、政策宣传活动等,招租人应尽量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提供场地支持与基本配合。承租人必须优先考虑配合招租人的赛事活动(相关基本维护费用由招租人支付)。
11.其运营活动必须保障体育公园的公共属性。对最外侧的三块匹克球场地工作日6:00-17:30时段对群众免费开放,有特殊活动除外。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办法:
详见招租文件。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承租人,请于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自然人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或发送至招租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qq.com),并向招租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意向承租人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竞价活动将被拒绝。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 。
十、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时00分;
2.竞价地点为: ****开标室(**县工业路197号四楼)标书代写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 招租代理机构:****
地址:**县 地址:**县工业路197号四楼邮编: 317300邮 编: 317300
联系人:杨女士 联 系 人:郑工
电话:139****5192 电话/传 真:152****5811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31.6 KB)
官路镇体育公园(匹克球)招租(定4.21).doc (171.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