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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开发区**路16号******公司研发楼301—303室 | 42,136,497.13元 | 97.78 |
采购包1****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1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中心**环卫道路清扫保洁 | **市**、溪北洋新区、溪潭镇廉村,以及**镇、坂中乡所属全部村庄(含自然村,****中心**),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29,611,193.33 |
| 1-1-2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中心**垃圾收运及处置 | 中心**垃圾收运主要分为生活垃圾收运、无主垃圾(含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大件垃圾等)收运及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等,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5,417,754.63 |
| 1-1-3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中心**公厕运维管理 | 中心**公厕共21座(**18座,廉村3座),公厕运维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公厕保洁、免费提供手纸、洗手液、化粪池清掏、粪渣清运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598,495.93 |
| 1-1-4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内河、水域河面及驳岸保洁 | 内河、水域河面及驳岸保洁约16公里,内河、水域河面及驳岸保洁主要内容包括河面保洁、河岸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上岸,水体污染控制等,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626,284.08 |
| 1-1-5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中心**垃圾转运站运维管理 | 日常清洁与维护,垃圾中转站及周边环境保洁,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消杀及除臭等,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2,369,193.53 |
| 1-1-6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处理场运维管理 | **市****填埋场位于**市赤岭鸭母洋,已封场,****中心约6.7km,总占地面积约195亩(不含进场道路),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247,729.35 |
| 1-1-7 | 清扫服务 | ****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镇、坂中乡所属全部村庄保洁及垃圾收运、公厕保洁 | **镇所属全部村庄合计31个村、坂中乡所属全部村庄合计19个村,村庄道路清扫保洁、公厕保洁、村庄生活垃圾收运等,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 | 年 |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 3,265,846.28 |
| 采购人代表: | 凌晓英 |
| 评审专家: | 林晓晖 、 李桂兰 、 唐俊奇 、 詹瑞堂 、 张绍章 、 黄可利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一年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准,按照《闽招协〔2021〕32号文》**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服务招标项的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并按照计算结果的85%收取。具体费率如下:金额≤100万元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金额≤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金额≤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45%;1000万元<金额≤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5000万元<金额≤10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1%。说明:费用按上述区间分段计算后累加,再乘以85%即为最终应收代理服务费。 ②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转账****公司一次性付清,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东门支行,账号:1313 5401 0400 000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12.73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名称:****
地址:**市坂中畲族乡岗中路三弄19号
联系方式:0593-****02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珠宝路8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591-****00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惠娴 刘南微 周勇
电话:059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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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